其他
答复丨案卷承办、法制审核、审批等意见负责人,是谁?下沉街镇,上级与街镇执法管辖?
一
镇街行政执法改革,执法权限问题
问:根据2020年8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文件中第一款第三条“(三)行政处罚权调整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由镇街一并实施”;第四款“四、相关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镇街行使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镇街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的规定。
问题:行政处罚权调整实施后,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由镇(街)一并实施。县局执法机关除了较大影响或跨区域案件,
其他的行政案件是否有执法权?
是否可以直接办理?
如果能办理,能否告知办理合法程序?
广东省司法厅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第四点规定,
一是行政处罚权调整镇街实施后,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仍由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其他案件应当由镇街负责查处。
二是镇街与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决定。
谢谢!
二
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广东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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